條款及細則

2023 年 9 月更新

上課及請假

  1. 本校有權因應教育局政策對課堂形式(包括到校面授課、錄影課及實時視像課)及時間進行調整。
  2. 任何課程之學生如未有請假而缺席課堂,均不會獲得任何形式之補堂。
  3. 報讀任何按月收費課堂之學員因任何原因缺席,均不會獲得補課。
  4. 恆常課程之學生申請事假須於課堂前不少於 24 小時聯絡導師,方可獲安排補堂;申請病假須出示
    醫生紙,否則將不會獲得補堂。非特殊情況下,每月請假不得多於兩日,部分課程之補堂形式為
    錄影課(學生到校觀看缺失課堂之錄像及接受指導)。
  5. 學生須主動向本校預約補堂,日期及時間由本校與學生商討,最終決定權屬本校。
  6. 學生預約補堂時,本校將提供最多 3 個時段予其選擇;如學生未能選擇其一,或預約補堂後未能
    出席,本校將不再安排任何形式之補堂。
  7. 在讀學生因任何非天氣原因於一個月內出席率不足八成,本校有權取消其學位。
  8. 家長須協助本校督促學生完成家課。如學生無合理原因而未完成本校指派之家課,本校有權拒絕
    其參與當日課堂,且不會安排補堂。
  9. 如因惡劣天氣造成停課,將安排補堂或順延至下個上課日進行。

繳交學費及退款政策

  1. 恆常課程學費按每月繳交,家長應於每月最後一堂為學生繳交下月續堂學費,或最遲須於每月 1
    號繳交當月學費。若家長未能按時繳費,本校有權取消學生之學位及追討所欠之學費。
  2. 若課程報名人數不足或在特別情況下,本校有權延期開課或取消課程。若課程被取消,本校會儘
    快通知報讀者,並退還全數學費。家長須親身前往本校領取辦理退款手續。
  3. 如非屬第 2 項退款政策所述情況,本校不會退回任何已收款項。
  4. 繳交學費時,所發出之收據須以本校印鑑及導師簽名作實。家長須自行保存收據,本校不會補發
    任何收據。
  5. 所有學費不包括特別教材、溫習資料或工具等各項費用。如須額外收費,本校將作另行通知。
  6. 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校規。如學生品行欠佳且屢勸不改,或對他人造成不良影響,本校有權拒
    絕其參與當日課堂,甚至取消其學位。
  7. 退學時,學生如拖欠任何須繳費用,本校有權向其家長追討。

其他

  1. 惡劣天氣情況下,本校將根據教育局或天文台之建議作出安排。
  2. 本校於公眾假期休息,其他休息日將以通告形式另行通知。若需於假日安排補堂,導師會另行通
    知。
  3. 在非上課時間內,請家長務必自行留意貴子弟之安全情況。
  4. 學生如遺失上課所須之教材或工具,須重新購買。
  5. 本校保留一切更改細則之權利,且不會事前通知。
  6. 如有任何查詢,請致電 2156 1356 聯絡本校。